问题 | 呼和浩特律师为您解答:离婚时购买的基金、股票等怎么样? |
释义 | 你好,我和我老公尹要离婚了。在其他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上大家都可以达成一致,但在殷从其公司购买的员工内部股票如何分割的问题上存在分歧:殷认为,该股票现在没有上市,其市值无法确定,应按照当时的购买价格计算;但是,我们都知道,股票虽然没有上市,但是现在的价值肯定是高于买入价的。我觉得应该按份额分。我们不能在这一点上达成一致,所以我要起诉离婚。我想先问一下,离婚时基金和股票应该怎么分? 律师的回答 法律规定:“夫妻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协商不成或者按照市场价格难以分配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数量按比例分配。”因为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的价值难以确定,而这些有价证券的具体产权价值处于不断变化的不确定状态,从而导致分割的困难。如果你争议的股票是上市公司的股票,由于这种股权可以自由转让,离婚时可以直接分割你持有的股份。但由于你的争议股票尚未上市,法院会尽力让你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者难以按市场价分配的,法院可以按数量按比例分配。判决生效后,具体操作问题由你决定。另外,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股份或股份,法院不应分割。但可以告知当事人在符合转让条件后起诉法院分割。在这里提醒一下,根据《民法典关于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是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的股票,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也应分割为夫妻共同财产。 想了解更多精彩内容,快来关注张越律师 离婚律师、交通事故、刑事辩护诉讼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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