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进行分割。但若登记在夫妻名下,属于共同财产,需协商分割或法院判决。父母出资购买则按出资额比例分割。若一方支付首付且共同还贷,则房子归支付首付方,共同还贷部分需补偿对方。若婚后一方还贷,则房产属于该方所有,不分割。 法律分析 婚前购买的房屋通常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仍归属于购买方。但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双方应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如果婚前房屋是双方的父母出资购买的,则离婚时按照夫妻双方出资额比例分割房屋。此外,如果婚前一方支付了首付并获得了房屋,房屋登记在该方名下,并且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则离婚时房屋归属于支付首付的一方,共同还贷部分由房屋产权方给予对方补偿。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如果婚后也是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则该房屋属于该方所有,离婚时不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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