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发生工伤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给予工伤保险待遇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 (一)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因治疗导致经济损失的; (三)被宣告死亡的。具体赔偿金额应按照应当享受的待遇计算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法》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工伤保险缴纳费用,向工伤保险基金累积一定的资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当按照劳动者要求补纳。”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支付下列工伤保险待遇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 (一)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因治疗导致经济损失的; (三)被宣告死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