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确权证写几个名 |
释义 | 只能写一个人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 根据土地登记办法规定,首先需要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后,报有管辖权的国土资源部门就可以办理。 名称变更需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原土地使用证以及名称、地址依法变更的证明材料。 自然人变更名称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企业法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核准证明材料,涉及国有企业的,还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证明材料,涉及集体企业的,还应提交上级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社团法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地址变更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一、土地证过户费用怎么确定吗 1、如果原土地证上土地的来源是转让的,就只要缴纳手续费。 2、如果土地来源是划拨的(单位福利分房后的房改房,所有公房转私房以后的房产都是),土地证过户时就必须缴纳当地地价3%的土地出让金了,这是一笔很大的支出。 缴纳的土地证过户费用: 契税1、5%,印花税5‰,如果是从中介买房,需付给中介代理费1%,另外如果需要贷款,还要支付银行的贷款费用,包括律师费评估费等。领取房产证以后办理土地证、如果土地是划拨的,还要缴纳土地转让金(当地政府确定的地价的3%),若土地是转让的,就不须缴纳,此外都是零星费用。 以上费用需要符合的条件 1、房屋产权本已超过两年,如未到两年,加收一个5、5%的营业税,原则上由卖家承担。 2、房屋建筑面积小于140平。如果面积超过140平,(含140)契税交3%。 3、房屋是普通商品房。如果是已购公房还要支付一个土地出让金。 4、个人所得税目前没有强制收取,所以可以忽略不计。 5、以上都是指有产权的房子,如果是使用权则不能贷款只能一次付,不用交契税等其他的费用,只需要支付过户费用。 土地使用权证与房产证上的人是可以分离的,但是最常见的情况下,土地的使用权人与房产的所有权人是同一人,对于房产证来说,在房产进行买卖之后,是必须进行变更登记的,如果不进行变更登记的,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的,仅仅交付是不产生对抗效力的。 二、土地确权人死后土地归谁所有吗 户主死亡的农户承包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为农户,农户家庭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户主死亡后,只要其家庭还有1名以上成员存续,该农户仍依法拥有完整的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有关“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登记”的政策规定,由农户家庭成员共同协商,推举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向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提出变更代表人和家庭人口的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手续。家庭成员内部对推举代表人意见不一致、存在纠纷的,待协商一致后再进行确权登记。 家庭人口全部消亡的农户承包土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条、第四条和第十五条规定,农户家庭人口全部消亡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主体——农户已不存在,应依法由土地所有权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其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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