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物业费一般包含哪些内容
释义
    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布的《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费的构成包括以下项目: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2)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及保养费;
    (3)绿化管理费;
    (4)清洁卫生费;
    (5)保安费;
    (6)办公费;
    (7)物业管理单位固定资产折旧费;
    (8)法定税费。此外,物业管理费中还应包括物业管理公司的利润。对于高档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成本中可以增加保险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提供的服务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养护、维修和更新;
    (二)物业共用部位和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的保洁服务;
    (三)公共绿地、花草树木的养护、管理;
    (四)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进行安全防范;
    (五)物业装饰、装修的管理服务;
    (六)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账目管理和物业档案的保管;
    物业管理企业可与业主委员会约定其他服务项目。业主和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特约服务有自主选择权。
    第四十四条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确定,应当遵循合理、公平、公开以及与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服务内容相适应的原则。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标准,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在政府指导价基础上协商确定,并报价格管理部门备案。专项服务费和特约服务费除价格管理部门另有规定外,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四十五物业管理服务费由物业管理企业按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业主收取。预收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业主与使用人约定由使用人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缴纳责任。
    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重复收取项目或性质相同的费用。
    第四十六条建设单位未出租、出售的物业以及交付使用但业主或使用人尚未居住的物业,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应收标准的70%收取。物业管理企业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向全体业主公布。
    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3 4:2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