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院可以拒绝行医吗? |
释义 | 医院不可以拒绝行医。 医院拒绝看病是违法行为,对于危重病人见死不救,医院和医生违反了其合同义务和法定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构成两种民事责任的竞合。 医生的职责,就是救死扶伤,医疗治病,服务病人。如果医生不负责任,有可能造成患者的伤害,因此,无论从法律还是道德方面,都是不允许的。 医院可以拒绝接收病人吗 确因医院医术条件有限,拒收病人,请病人到有条件的医院诊疗,是一种正常的现象。同时,医院与病人实际上是一种医疗合同关系,既然属于合同关系就存在合同当事人的选择权利。我国现行法律提到,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然而,急危患者毕竟是少数,对于非急诊、暂不造成生命危险的疾病来说,医院是否有权拒绝接收患者,一直没有明确规定。如此看来,对于病情复杂的患者,病人是否能够得到医院的收治,几乎是没有选择的余地,如果医院不愿意接收,院方并无责任,而患者也只能艰难地再寻他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四条 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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