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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变更可以分为哪几种类型
释义
    合同变更有三种类型:1.概括承受即将权利义务转移给受让人,受原合同仲裁条款约束。2.债务承担只做债务的转让,受原合同仲裁条款约束。3.债权让与时,仲裁条款效力存在分歧,大多数国家否定其对受让人和债务人的效力。
    法律分析
    合同变更的类型有以下三种:
    1、关于合同的概括承受。这是指合同的转让人通过得到合同另一方或其他方当事人的同意,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概括的转移给受让人。如果原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该仲裁条款对合同的受让人和合同的其他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除非在合同的转让过程中,受让人或合同的其他方当事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
    2、合同的债务承担只做债务的转让。债务人转让债务需要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同意。因此,原合同的仲裁条款对受让人和债权人应当具有约束力,除非受让人或者债权人有明确的相反意思表示。这与合同概括承受的情形类似。
    3、债权让与时仲裁条款的效力,这一点上分歧较大。因为转让人将其债权让于受让人,不需要合同的另外一方当事人(即债务人)的同意。所以,大多数国家否定了仲裁条款对受让人和债务人的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该内容由 谷艳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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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2:4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