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报债权的最长期限是多久? |
释义 |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了,债权人申报债权是有期限的,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债权人应当自收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允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申报债权的期限最长是多久 债权人申报债权是有期限的,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1、债权人应当自收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2、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允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3、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4、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债权人向法院申报债权的期限是多久 法律咨询解答 根据法律规定,债权申报期限实行法定范围内的法院酌定主义,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温馨提示】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遇到的法律纠纷点与需求点,平台专业律师将为你1对1解答,给你详细的解决方案。 【延伸知识】超过了申报债权的期限没有申报的,债权人可以起诉,但是如果经审理查明为逾期未申报债权后,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驳回其诉讼请求。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相关法律规定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债权人申报债权期限为多久呢 最短不得少于三十天,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债务人申报债权期限需要多久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债权申报的期限是什么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清算组成立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该内容由 李红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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