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宣告破产后债务仍然是要还的。公司需要依法清理破产财产,然后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清偿职工的工资和社保费用、补偿金、公司所欠的税费;最后清偿普通的破产债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