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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欠条能直接执行吗
释义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欠条由于没有强制执行能力,所以是不能申请直接执行欠条的,要先提起民事诉讼。法院执行一定是以某种法律文件为依据,如有执行力的公证文书、法院判决、仲裁裁决书等。如果欠条上有明确的数额、明确的还款日期等内容,可以申请支付令,对方收到后如果无异议也不主动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应当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具有给付内容的下列文书: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书,民事调解书,行政赔偿判决、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5、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以及台湾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6、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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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8:4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