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被执行人要联系法官的,可以先联系执行法院,然后查询该案件的承办法官的联系方式。 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如果一方拒绝履行的,则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如果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且具有相应的法定情形,则会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条02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