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登记费计入什么科目 |
释义 | 一、不动产登记费计入什么科目 1、不动产登记费计入什么科目分析如下: (1)如果是办理公司自用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费,计入管理费用办公费或其他科目; (2)如果是办理销售商品房屋所有权登记费,计入销售费用,其他科目。 2、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二、不动产登记受理凭证的作用有什么 不动产登记受理凭证的作用如下: 1、当事人带齐所有的资料到当地的房管部门办理不动产登记受理,只要审核通过,资料没有问题,就会给你发一个凭证。取得了这个凭证,后期就能够直接去拿房本,比如在一周以后,带上个人的身份证、这个凭证单去房管局,就能够拿到房产证了。如果没有凭证,就没有办法领取新的房本; 2、这也是领取房产证的一个重要的依据,办理了不动产登记受理,就说明已经取得这套房子的所有权,对这套房子行使使用或者出租、出售的权利,不会受到任何人的干预; 3、但是如果没有这个凭证,并不能说这套房子就是你自己的,你就没有办法将这套房子进行上市交易,或者抵押、出租等等。以后如果遇到了拆迁,也会因为缺乏依据得不到补偿; 4、不动产登记证明其实就是他项权证,后期你也可以凭借这个证明去银行办理抵押贷款,将他项权证抵押给银行。只有还清了贷款,就能够领取他项权证,再到房管局办理解押手续,能够拿到房产证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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