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事诉讼律师费收取标准: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10000元/件;(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1000~2000元。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进计算。争议标的额计费比率: 10001元—100000元部分5%~6%; 100001元—1000000元部分4%~5%; 1000001元—5000000元部分3%~4%; 5000001元—10000000元部分2%~3%; 10000001元—50000000元部分1%~2%; 50000001元以上部分0.5%~1%。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