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临时税务登记证怎么办理 |
释义 | 需要到原税务部门办理临时登记,应当自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或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符合下列三种类型的临时登记可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 1、从事生产、经营并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纳税人。 2、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 3、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 一、公司法人变更的税务也需要变更吗 公司法人变更的税务也需要变更。纳税人改变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经济类型、经济性质、住所或者经营地点、生产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开户银行及帐号等内容的,需变更的税务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二、新成立公司税务流程办理是什么 新成立公司税务流程办理如下: 1、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的合法证件等材料; 3、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 4、符合条件的,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新公司办理税务登记需要准备证件如下: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证件;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纳税人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需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