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9级伤残赔偿标准暂行办法 |
释义 |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和康复性治疗费;单位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单位支付生活护理费;南京九级工伤赔偿提供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和年龄发放不同月份的补助金。 法律分析 1、医疗费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 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单位支付) 3、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单位支付) 4、康复性治疗费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 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工资福利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月。(单位支付) 7、生活护理费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单位支付)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南京九级工伤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本人8个月工资。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南京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是1年1个月当地平均工资0.4个月。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分别发给1-3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0周岁以下12个月,20-30周岁10个月,30-40周岁8个月,40-50周岁6个月,50-55周岁4个月,55-60周岁2个月。 拓展延伸 工伤事故赔偿标准修订方案 《工伤事故赔偿标准修订方案》是针对现行工伤赔偿标准进行修订的一项举措。该方案旨在根据社会发展和劳动者权益保护的需要,对工伤事故赔偿标准进行全面调整和合理化。修订方案将综合考虑劳动者的损失、医疗费用、伤残程度等因素,确保赔偿金额能够更加公正合理地反映劳动者的实际损失。同时,方案还将加强对工伤事故的预防和管理,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感。通过该方案的实施,将有效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结语 根据现行工伤事故赔偿标准修订方案,工伤赔偿将更加公正合理,确保劳动者的实际损失得到充分反映。医疗费、康复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外就医费由单位支付。工资福利在停工留薪期内不变,生活护理费按统筹地区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补助金按当地标准给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和年龄发放。修订方案的实施将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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