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直接持股的优势为:(1)程序简便,不需额外设立持股平台。(2)激励效果明显,员工直接持有公司股权,享有完整股东权利,直接参与公司决策,体现更强的归属感。(3)税负压力小,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个人转让公司股权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直接持股的劣势为:(1)如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不高,且后续融资时还会进一步稀释持股比例,将不利于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掌控,需做好其他补充安排。(2)直接持股的股东人数受限,有限公司直接股东数量不得超过50人;(3)有限公司股东发生变更需要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如激励对象新增或退出涉及变更登记,需要履行股东会程序修订公司章程,如公司存在外部投资人,会增加外部沟通成本。通过持股平台的主要优势是:(1)利于遵守《公司法》对有限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工商登记时不穿透计算,此时每一个持股平台按照一名股东计算;(2)利于降低税率,部分地区为招商引资制定了税收返还等优惠政策。(3)激励对象发生变动时,仅需在持股平台内部办理变更登记即可。持股平台又有两种形式,分别为有限公司和有限合伙企业。两种形式的主要区别是:(1)通过有限合伙企业更有利于保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控制权。根据《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实际控制人可以作为普通合伙人直接控制有限合伙企业,与出资金额无关。而有限公司必须按照出资确定股权比例,需要补充AB股制度或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才能保障实际控制人的控制权。(2)通过有限公司形式面临双重征税负担,需要先缴纳企业所得税,激励对象取得分红后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合伙企业实行“先分后税”的原则[1],不存在双重征税,没有企业所得税,只需在分红后缴纳个人所得税。风险提示: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二)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三)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四)募集资金的用途;(五)认股人的权利、义务;(六)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八十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