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非法购销废旧电池冶炼重金属牟利?被告人犯污染环境罪获刑
释义
     张某与唐某、李某、王某四人共同出资,在某城中村开设了一座废旧蓄电池拆解厂和一座冶炼厂。这座拆解厂和冶炼厂是他们非法经营危险废物的场所。他们明知自己及雇员等人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却仍然将已购入的废旧蓄电池用于拆解、冶炼锂锭。
     在这短短数月的时间里,张某与唐某等人共同收购废旧电池1200多吨,这些废旧电池是从全国各地收购而来的。他们将这些电池拆解后,提取出有价值的金属,如锂、镍、钴等,然后将这些金属加工成锂粉、镍粉、钴粉等产品销售。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后果特别严重;被告人李某、王某明知他人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仍向其提供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三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污染环境罪。法院以犯污染环境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等,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150万元;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唐律师提醒您
    非法提炼蓄电池过程中产生的污染源包括含烟尘、二氧化硫的废气、废渣及烟道灰等固体废物。未经处理的废气排入大气环境,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拆解场和提炼场的周边土壤中重金属的浓度超过环境背景值,提炼场被固体废物堆积处及烟囱附近的土壤污染超过了管制值。因此,本案足以认定损害结果与几名被告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具有因果关系,构成污染环境罪。
    本期分享就到这里,如果您喜欢请点赞关注,唐律师将继续与您分享更多优质内容
    想了解更多精彩内容,快来关注沈阳唐律师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2 4: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