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遗嘱公证时还没有领到房产证,那么该遗嘱公证书能否撤销? |
释义 | 可以撤销。经司法行政机关复议,责令公证机关30日内撤销该遗嘱公证。没有房产证就办理遗嘱公证,这违反了《公证程序规则》及《遗嘱公证细则》规定的“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与公证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的规定。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唯一合法凭证,其他材料只是一般原始证据,但不是物权证明。如果房产证一直没有办下,那遗嘱公证书就应予撤销。经司法行政机关复议,责令公证机关30日内撤销该遗嘱公证。在这里提醒人们在办理房产赠与或遗嘱公证时,首先应就该房产经房产行政部门依法确认,下发房屋权属证书后,才能办理房屋赠与、遗嘱公证,避免将来出现的不必要的麻烦。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公证程序规则》《遗嘱公证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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