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遗产继承公证由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机关办理。根据《遗嘱公证细则》第四条规定,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第七条规定,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一、老人怎么公证遗嘱 老人公证遗嘱的办理: 1、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2、提交材料。申请遗嘱公证应提交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或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材料;遗嘱拟处分的财产所有权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股权凭证等);遗嘱书(草本)等。 3、申请受理,发通知单。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将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 4、公证人员对遗嘱内容进行审查并报审批,之后制作公证书,遗嘱公证书从审批人批准之日起生效。审批人批准日期即为出证日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遗嘱公证细则》第四条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第七条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