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犯非法持有弹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如下: 1、非法持有两支以上私藏军用枪支的; 2、非法持有、隐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五支以上的; 3、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气枪铅弹五千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 4、非法持有三枚以上私藏手榴弹; 5、符合最低数量标准,并有造成严重后果等恶劣情节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