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赔偿申请可以委托代理人吗? |
释义 | 赔偿请求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请求国家赔偿。委托他人请求国家赔偿的,应当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赔偿请求人委托代理人请求国家赔偿涉及以下问题:赔偿请求人有权委托代理人。可以接受赔偿请求人委托作代理人的有: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和其他亲友,社会团体和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其他公民,以及其他经仲裁机关许可的公民。 赔偿请求人可以委托1名代理人单独代理,也可以委托2名代理人共同代理。委托代理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如果代理人丧失了行为能力或者成为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或者死亡,或者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行使代理权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委托代理关系,并可以重新委托代理人,建立新的委托代理关系。赔偿请求人应与委托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赔偿请求人如果委托律师作代理人的,应与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合同中应载明委托的事项和委托权限。赔偿请求人如果委托律师以外的其他人作为代理人的,要与代理人签订合同。 合同中要明确委托代理人的活动范围和委托权限。向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是证明代理人的代理资格的法律文书,是委托人进行代理活动的依据。授权委托书应当写明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委托的事项,特别授权范围等内容。 委托书必须有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委托人应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代理,参加仲裁活动,未经当事人特别授权,不得代为进行和解、调解、放弃或变更申诉请求或应诉等实体权利。赔偿请求人可以变更或解除委托代理关系。赔偿请求人和委托代理人双方都有权变更或解除他们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委托人不仅可以解除代理关系,还可以变更代理人,以及变更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和代理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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