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办身份证必须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吗? |
释义 | 身份证丢失需要补办,是不需要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的,公民可以依法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由公安机关查询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和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核实。对符合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补齐的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并按照规定履行申请领取手续。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