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我国刑法,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一)一般累犯:1、主观条件: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2、刑度条件:前罪所判刑罚和后罪所判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3、时间条件: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执行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二)特殊累犯:1、罪名限制: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2、时间无限制:这是不同于一般累犯的很重要的地方;3、刑度无限制:只要前后两罪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都被判处刑罚处罚,就可以构成特殊累犯。关于累犯的法律后果,从刑法的规定来看,累犯,不论是一般累犯还是特别累犯,其法律后果有三个:(1)应当从重处罚。(2)不能适用缓刑。(3)不通适用假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六条【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