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公积金可以分割吗? |
释义 | 离婚后,夫妻可以共享属于共同财产的公积金,包括个人财产投资的收益和应当获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夫妻共有财产还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等。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还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以及个人财产投资收益、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和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法律分析 夫妻离婚后,可以共享属于共同财产的公积金。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并获得了收益,那么这些收益应当归共同所有。此外,如果男女双方实际或应当获得住房补贴或住房公积金,那么这些补贴或住房公积金也应当归共同所有。 一、夫妻共有财产到底有哪些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二、夫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拓展延伸 婚后的双方所得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的双方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对工资有特殊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外; (五)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六)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结语 夫妻离婚后,可以共享属于共同财产的公积金。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并获得了收益,那么这些收益应当归共同所有。此外,如果男女双方实际或应当获得住房补贴或住房公积金,那么这些补贴或住房公积金也应当归共同所有。夫妻共有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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