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怎么争取赔偿呢 |
释义 | 工伤赔偿的争取:由用人单位或者职工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医疗费用凭证等,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赔偿,审核通过后,按核定数额发放。 一、申报工伤后多久能把工伤认定出来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其它的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20日内把《工伤认定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二、工伤保险应怎么报销 工伤保险报销流程如下: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并进行调查核实; 3、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4、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赔偿。 工伤范围是工伤认定的前提,一般由法律直接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 三、企业申报工伤保险理赔程序是怎样的 企业申报工伤保险的理赔程序是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凭借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合同;医疗费用单据等材料去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赔偿;再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查;最后按核算后的数额发给单位工伤赔偿费用,由单位交给工伤职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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