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限房可以买卖吗 |
释义 | 法律规定两限房可以卖,因为从土地性质上来说的话,它是以划拨的方式无偿提供给开发商来进行使用的,但是应当是受到5年内不得转让的约束。所以在5年之内是不能够进行转让的,其他时间可以转让。 一、法律规定两限房可以卖吗? 法律规定两限房可以卖。 1、两限房,是指两限就是限制价格,限价不是死价,它的价格有个上限,也就是不论卖多少,都不能超过这个价格。依据规定规定,限价房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未满5年的,不得出售,确需出售的政府折旧后回购。满5年的,购房人应按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房价格之差的35%上交土地收益金,上交后可以转让。 2、对于两限房,其不同于经济适用房,从其土地属性而言,经济适用房所用的土地是国家以划拨方式无偿提供给开发商使用的,而两限房的用地是政府以竞地价、竞房价的方式出让给开发商的,由此可见,二者的土地使用权的属性是不相同的。 3、两限房应受5年内不得转让的规定约束,购买限价房在5年内不得转让,确需转让的可向保障部门申请回购,回够价格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满5年转让限价房要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房价和限价房差价的一定比例缴纳土地收益价款。 二、出售两限房有什么限制条件是什么? 可以买卖,但是有一些限制,从本质来说还是商品房,是可以进行上市交易的,但是,因为是低廉的限价房,所以国家对于限价房的买卖也进行了相应的限制。 1、购得限价房的家庭需在交房之日起一年内入住。 2、限制:限价房8年内不得上市转让。 3、购得限价房的同时不得再申请其他政策保障性住房。 4、已经承租廉租房等优惠政策住房的家庭,在申请暂停租金补助或优惠,且已按市场租金标准缴交租金后,由市公房管理出相关证明,视为退出原承租住房,可以再申请购买限价商品房房。 5、政府在限价房的土地出让、税费减免、限定房价、购房申购以及房屋销售等各个环节均有介入,并给于一定的优惠。它和经济适用房等也或多或少有些相近的地方。 三、限价房买卖注意事项是什么? 1、限价房价格:限价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按周边区域同等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的一定比例测定2、注意限价房本质上而言仍然是商品房:限价房这种以“房价限地价”的操作方式决定了限价房与经济适用房在土地获取性质上有本质的区别。所以,它本身也拥有了一些商品房的属性特点。 3、限价房是国家住房保障性质的商品房:政府在限价房的土地出让、税费减免、限定房价、购房申购以及房屋销售等各个环节均有介入,并给于一定的优惠。它和经济适用房等也或多或少有些相近的地方。 4、对于限价房过户手续和流程等方面,不同于普通的商品房,提醒购房者也要多加了解。 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我们国家对于价格还有就是时间方面都是有所限制的房屋称为两限房,对这类型的房屋虽然说限制了价格,但是仍然是可以进行买卖的,只不过说5年之内是不能够转让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四条 【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经济适用房与两限房内涵》 经济适用房和两限房都是具有福利性质的住房,两者的诸多政策具有相似性。由于是享受土地划拨、政策扶持、政府控价等政策优惠,故两者表现出如下的特殊性: 1.产权主体特殊 有特定的供应对象。明确规定是以家庭为单位申请购房,且是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 2.产权性质特殊 能办理产权证,但产权证上需要特别注明“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住房”。在获得产权证的5年内,产权为有限产权,不得出租,不得自由交易,5年后才能获得完全产权。 3.产权交易特殊 对首次进入市场出售有特别的管理规定: (1)5年的限售期。一般,购房人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后5年内不得直接上市交易;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可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且回购价格按照原价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或者,由产权人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由该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购房人须按照有关规定,已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资格审核手续),由购房人按原价购买。即在5年期限内不能自由转让,只能申请回购或以原价转让给符合条件的购房人。 (2)除完成一般商品房的契税外。还需按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3)政府优先回购权。经济适用房,在限售期满后上市出售的,政府享有优先回购权。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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