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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免税和不征税和零税率的区别
释义
    免税、不征税和零税率是税收领域中的三个不同的概念。具体如下:
    1、免税:指某些特定的物品或服务完全不需要缴纳税款,免税的范围通常是由政府法律或政策规定的。比如,个人购买的住房和小汽车在中国是免征个人所得税;
    2、不征税:指某些特定的物品或服务不需要缴纳税款,但是与免税不同的是,不征税是指某些物品或服务在税收的范围内,但是因为特定的原因(比如政策或经济因素)被豁免了税款。比如,在中国,企业在某些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中可能被豁免企业所得税;
    3、零税率:指某些物品或服务需要缴纳税款,但是税率为0。这种税率适用于出口商品或服务、跨境电商等情况。
    营业税的免税项目有:
    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3、医院、诊所、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4、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所提供的劳务服务;
    5、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
    6、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所售门票业务,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业务。
    综上所述,免税、不征税和零税率都是税务领域中的概念,但是它们的适用范围和原因是不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第五条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
    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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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6: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