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零税率和免税具有下列的区别: 1、零税率的税率为零,纳税人实际上不需要缴纳税款; 2、免税是未达到纳税的起征点或者国家给予优惠政策而不需缴纳税款,是免除纳税人缴纳税款的义务,没有相应的税率。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七条 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