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军人离婚分房产的,分2种情况。分别是:1、如果该房屋是让军队房管部门独立管理,对居住使用人有特别的要求,只能让现役军人或者转业军人居住使用的,那么在分割此房屋时就应遵守该规定;2、但是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在得到此房屋的所有权后,那么另一方需要得到折价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