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会见期间可否与律师协商降低收费?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律师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律师应当按照收费标准收取费用,不得在标准之外增设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标准。但是,律师和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项、争议解决方式等事项协商约定费用收取标准。”因此,律师在会见期间与委托人协商降低收费是可以进行的。 法律依据: 《律师法》第四十四条:律师应当按照收费标准收取费用,不得在标准之外增设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标准。但是,律师和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项、争议解决方式等事项协商约定费用收取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九条:当事人可以依照实际需要,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的内容,但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律师和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项、争议解决方式等事项协商约定收费标准;律师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未约定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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