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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款事实如何认定
释义
    借款事实的认定,首先需要双方就借贷法律关系达成合意,并且出借人实际向借款人交付了出借款项。
    在出借人能够提供真实完整的借款凭证的情况下,一般应可以推定其与借款人之间达成了借款合同关系的合意,并且实际履行了款项交付义务。
    其次,双方当事人之间无论是否签订了书面借款合同,都可能对借款的实际交付未保留完整证据,特别是借款通过现金交付的情况下,出借人往往只能提供借款合同或者借据、收条、欠条等证据,证明款项已经交付。
    此时,则还应当具体区分债权凭证的种类和内容作出判断。借据一般是由借款人书写并签字盖章的债权凭证,表明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内容一般记载借款人、出借人、借款数额、借期、利息、借款时间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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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2:2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