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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在怀孕期间处理派遣合同到期问题?
释义
    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合同,劳动合同必须延续到女职工的孕期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或辞退她们。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女员工可以要求赔偿,如果不同意解除合同,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不低于基本工资的工资。怀孕期间的工资支付方式取决于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的政策。
    法律分析
    对于女职工来说,劳工期间怀孕是一件极有可能发生的事情,如果在派遣合同期内,自然有合同上规定的解决办法,可是如果合同到期了,那么派遣合同怀孕期间合同到期了该怎么办?是这样的,如果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是不能解除合同的,劳动合同必须延续到女职工的孕期结束。
    不只是这样,如果劳工是在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话,用人单位是不能辞退员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该规定明确了任何单位无论是劳动合同还是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都不能单方面解除。
    所以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女员工可以要求其依法给予赔偿,如女员工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按不低于女员工本人在职期间基本工资的标准支付工资。
    怀孕期间的工资如何发放?
    劳动法中规定除非是职工本身的原因,否则单位不得借机和怀孕的女员工解除合同。甚至不能降职或降薪,不过毕竟产假期间怀孕女员工确实没有提工劳务服务,单位应该如何支付工资呢?
    一、企业公司:
    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企业女职工,如果单位给上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支付工资。这里说的是基本工资。其他附加工资因各企业经营状况不同,规定不同,是否计发由企业定。
    二、机关事业单位:
    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根据《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1994年2月24日)规定,女职工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其工资按下列各项之和计发:
    1、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度的人员,为本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与工龄工资;
    2、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
    3、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与按国家比例计算的奖金;
    4、事业单位职工,为本人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其中,体育运动员,为本人体育基础津贴与成绩津贴)。
    如果女劳工怀孕期间合同是自然到期的,那么用人公司是不能辞退女劳工的,必须将劳动合同顺延到劳工三期结束。意思就是当女职工的孩子哺乳期结束之后,才能结束劳动合同。
    结语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合同,劳动合同必须延续到女职工的孕期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或辞退女职工。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女员工可以要求赔偿,如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工资。在怀孕期间,企业应根据规定支付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而机关事业单位根据相关规定计发工资。总之,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应顺延到劳工的哺乳期结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的义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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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2 20:4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