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案号】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2023)沪0114刑初739号 【基本案情】2022年9月下旬,被告人张某通过手机京东App下单购买iPhone13proMax(A2644)型号的苹果牌手机1部,以事先准备的模型机将真机调包,利用京东相关售后服务规则申请退货退款,骗得被害单位上海XX有限公司退款人民币9,199元(以下币种相同)。2022年10月至12月,被告人张某以与前述相同的方法,成功退手机款四次。2022年12月中旬,再次申请退手机款被识别而案发。 【法院观点】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公司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张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结合本案部分诈骗系未遂、赃款退还情况等,本院在量刑时一并予以体现,但被告人张某尚不具备适用缓刑的条件,对辩护人提出的可对张某适用缓刑的意见,本院不予采纳。 【判决结果】 一、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二、在案犯罪工具,予以没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