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道路交通中紧急避险行为的认定
释义
    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认定为紧急避险行为。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二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该内容由 王婧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21: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