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需要公告什么吗? |
释义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需要公告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包括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征地所有权人、征地位置、地类面积、征地安置途径、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一、光缆占地如何补偿? 现在征地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具体可以查询当地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二、国有土地征收需要什么手续 1、发布征地公告,征地公告由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实施。2、征询村民意见。3、实地调查与登记。4、一书四方案。5、张贴征地公告。6、张贴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7、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8、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9、土地补偿登记。10、实施征地补偿与土地交付。 三、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2020年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费的具体标准和数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规定。征地前三年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根据当地统计部门核定的最基层单位的统计年报和物价部门核定的单价。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以增加安置补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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