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者应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辞职消息,无需用人单位同意,30日后用人单位应该为该员工结清工资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但30日内劳动者擅自离职这属于违法解约,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擅自离岗给单位带来的损失,但是公司在员工自动离职不发放工资是不合法的。 公司不发工资的劳动者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 《工资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该劳动者赔偿,赔偿金可从该劳动者本人工资中扣除。 但是,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工资小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应该按当地最低工资来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