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单方解除租房合同 |
释义 | 能单方解除租房合同的情况: 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 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 一、私房转租需要注意什么 私房转租需要注意是: 1、非独立成套房屋承租人转租房屋后,增加合用部位的用户,可能影响相邻用户合用部位的正常使用; 2、房屋转租合同约定的最后期限不得超过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最后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转租协议怎样写 转租协议应注明以下内容: 1、双方个人信息; 2、转租房屋情况; 3、租金及转租期限; 4、双方应当遵守的义务和权利; 5、违约责任; 6、相关费用的支付。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租客不交租金可以扣留财物吗? 租客不交租金出租人不可以扣留财物。扣留财物是行使留置权的表现,而留置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出租人并不享有对承租人财物的担保物权。出租人只能催告承租人支付租金,或者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赔偿相应的损失。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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