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借钱不还诉讼费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1、财产案件收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具体如下: (1)不超过1万元的部分,每件交纳50元; (2)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3)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3、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交纳; 4、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