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该内容讲述了工伤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和个人的申报和认定流程。用人单位必须在一个月内向社保局申报,否则个人需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仲裁。工伤认定申请表需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而工伤鉴定材料则需要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申请表不是必须要用人单位盖章的。 法律分析 一、关于工伤认定申请,是否需要用人单位签字盖章? 在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必须在一个月内向社保局申报。如果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未予申报,个人需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仲裁,但必须在工伤发生之日起的一年之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公司如不同意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就不会在申请上加盖公章的,因此,申请表不是必须要用人单位盖章的。 二、工伤鉴定材料要哪些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结语 工伤认定申请无需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表需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而工伤鉴定材料则需要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法律依据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七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