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工伤认定,是否必须单位盖章同意呢 |
释义 | 一、申请工伤认定,是否必须单位盖章同意呢 不一定必须公司同意,因为规定是由用工单位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的,但如果用工单位不申请,劳动者自己可以自受伤起一年内自行申请或者由你的亲属代为申请。工伤认定作出之后,你还可以视受伤情况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评定),最后根据残级计算赔偿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如何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三、认定工伤后赔偿怎么算? 工伤认定以后赔偿如下: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费用。 3.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四、工伤常见纠纷及专家提醒! 【风险提醒】劳动者发生人身损害事实时,在经过一系列的检查与鉴定后,可认定为工伤获得赔付,可是在生活中,很多劳动者往往不能如愿认定为工伤,如: 1、建筑行业、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的情况认定难; 2、责任划分不清的交通事故认定工伤难; 3、调查取证难; 4、申请人作虚假材料惩处难; 5、工伤认定及取得待遇赔偿难。 【专家建议】出现这样的问题,建议立刻咨询律师,律师可以帮助您: 1、依据法律规定对建筑行业、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的情况认定; 2.获取可靠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 3.协助调查取证; 4.促进赔偿的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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