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哪些项目不属于工资构成部分呢
释义
    法律分析:
    以下项目不属于工资构成部分:
    1、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2、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3、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4、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等等。
    法律依据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8 3:4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