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拘留所探监时间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
释义 | 在拘留所探监时间的规定是结合当地执法行机关的条款来进行确定; 在拘留所服刑的期间内,亲属可以进行探视,但每个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只允许与近亲属会见一次。会见前必须在会见登记本上登记后方可会见。每次会见不超过10分钟,会见人员不超过3人;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拘留有三种:治安拘留、司法拘留等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近亲属可以探视;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只有接受当事人委托或者法院指定的律师可以会见。这在我国刑诉法、民诉法、治安处罚法中有明确规定。 一、申请探视条件是什么? 只有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但是,现在全国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进行探监,因为探监可以为监狱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各监狱要求在探监时,出示以下证件: 1、身分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 2、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现在的普遍做法是,不需要第2种证明。 二、刑事拘留可以保释吗? 可以取保,但是嫌疑人和亲属只有取保候审的申请权,核准权在办案单位。 一般而言,至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才可能取保: 1、没有犯罪前科; 2、没有多次治安处罚记录; 3、涉嫌罪名和事实涉及的刑期在3年以下,或者有判处缓刑的可能,或者有判处3年有期徒刑的可能; 4、认罪态度好; 5、悔罪表现好; 6、取保候审不会激化社会矛盾; 7、其他条件等。 具体做法,可以先找办案人员口头问问,如果可能再提交书面申请;或者,委托律师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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