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物权人在其全部债权受清偿前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担保物权人在其全部债权得到清偿前,可行使担保物的全部权利。这反映了担保物权法律属性中的不可分性。即使担保物被分割、部分灭失或转让,被担保债权被分割或部分转让,也不会影响担保物权。担保物权人仍可以完整地行使其担保物权。《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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