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厂里上班十年辞职有补偿金吗 |
释义 | 劳动者在公司工作十年,主动辞职是没有任何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只有第1种情况有补偿: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在厂里上班被辞退如何补偿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劳动者在工作中期间被无故辞退也是需要向用人单位索要经济补偿金的,但是辞退的原因是因为劳动者的过错或者是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后,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劳动者同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对补偿金方面出现争议也是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方式维权。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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