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买房交付定金以后,未能签订合同,定金是否应当退还的,要看双方未签约的原因,具体分析如下:如果因一方当事人原因未能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买受人因为自己的原因放弃购买房屋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为此时的定金的性质为立约定金。出卖人违约的,接受定金的一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双方未能订立合同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如果买卖双方对房屋买卖合同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订合同的,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的,收取定金的一方,应当返还定金。买房交了定金但是没签合同,定金是否能退分两种情况。定金是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买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卖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