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养证当天是否可以立即办理落户手续? |
释义 | 收养关系的主旨:合法登记的收养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事实收养关系无效。收养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经过主管机关登记后方可生效,产生法定的父母子女关系,并消除被收养人与生父母之间的亲属关系。收养人应具备一定条件,如无子女、有抚养能力、无疾病和犯罪记录等,并亲自办理登记手续。 法律分析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按照国家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根据法律规定,收养必须向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一、收养协议的效力如何认定? 认定收养协议的效力应从以下几点出发: 1、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依照民法典规定,收养必须向县民政局登记,不符合收养条件和程序的民政局不予登记,不予登记的收养关系无效。 2、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当事人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收养协议,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报主管机关进行收养登记后,收养关系便产生法律效力。 3、收养行为一旦发生法律效力,便产生两个方面的法律效果:一是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产生法定的父母子女关系,二是对被收养人及其生父母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以及基于此的其他亲属关系同时消灭。 二、收养关系应该是事实的吗 事实收养关系没有效。法律只承认经过合法收养手续形成的收养关系,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如下:收养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收养人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收养人无违法犯罪记录,且年满三十周岁;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 拓展延伸 未办理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成立吗 未办理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不成立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且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规定。 结语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按照国家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同时,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在认定收养协议效力时,应从收养登记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等方面出发。而收养关系应该是事实的,必须经过合法收养手续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