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软件登记申请的提交方式和撤回怎样规定的 |
释义 | 软件登记申请文件可以直接递交或者挂号邮寄。申请人提交有关申请文件时,应当注明申请人、软件的名称,有受理号或登记号的,应当注明受理号或登记号。申请人在登记申请批准之前,可以随时请求撤回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七条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 办理软件登记应当缴纳费用。软件登记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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