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事案件中证人本身就有作证的义务,不需要给证人财物让证人如实作证。 《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五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一、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的情形有哪些? (1)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2)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路途遥远与交通不便须同时满足。虽然路途遥远但交通便利的,不能作为证人不出庭作证的理由。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4)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二、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与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2、查明证人身份、交代法律责任及证人保证。 3、证人陈述事实、法庭质证和法庭补充询问。 4、证人退庭。 三、证人作证注意事项有哪些? 1、要带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很多证人到了法庭才发现没带证件,有时不能进入法院。 2、一定要实事求是。 3、接受法官的询问,包括法官对证人有关身份问题的核实,法官同时一般会交待证人应负的法律责任。 4、证人在法庭上要准备接受法官和双方当事人(主要是案件的原、被告)以及双方律师的质询提问,尤其要注意回答法官和对方当事人、律师向证人所作的质询。 5、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就自己看到、听到和经历感受到的客观事实直接简要地回答提问,清楚就是清楚,不清楚就是不清楚,不要扩大内容,不要使用猜测、推断或评论性的语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