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中止审查怎么办? |
释义 | 律师分析: 检察院中止审查后一般需要等待中止事由消灭,比如申请监督的自然人死亡的,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继续申请。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等其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后继续审查。案件相关连的,等另一案审结后继续审查,等等。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 第七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终结审查: (一)人民法院已经裁定再审或者已经纠正违法行为的; (二)申请人撤回监督申请,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三)申请人在与其他当事人达成的和解协议中声明放弃申请监督权利,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四)申请监督的自然人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申请,且没有发现其他应当监督的违法情形的; (五)申请监督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终止,没有权利义务承受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人放弃申请,且没有发现其他应当监督的违法情形的; (六)发现已经受理的案件不符合受理条件的; (七)人民检察院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的案件,经审查不需要采取监督措施的; (八)其他应当终结审查的情形。 终结审查的,应当制作《终结审查决定书》,需要通知当事人的,发送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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