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因为存在瑕疵导致不能产生法律效力的合同。这些瑕疵包括由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权代理签订的合同以及无权处分签订的合同。在一段时间内,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暂不确定。有追认权的当事人可以进行补正,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可以进行撤销。之后才能确定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分析 效力待定合同包括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依法不能独立签订的合同、无权代理签订的合同和无权处分签订的合同。这些效力待定合同是指成立以后存在瑕疵,不足以认定其有效,因此暂时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在一段时间内,有追认权的当事人可以进行补正,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可以撤销,以确定这些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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